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遵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等.
根据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会计人员必须要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不参加继续教育,有什么影响?下面洛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为您解答会计人员应当知道的5个问题。
1、会计不参加继续教育,有什么影响?
根据《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遵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四)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2、纳税人参加夜大、函授、现代远程教育等学习,可以按照继续教育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码?
纳税人参加这些教育,所读学校为其建立学籍档案的,可以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可以经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3、哪些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4、单位发生哪些经济业务事项,应该进行会计核算?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5、企业或者个人将存款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存款利息属于不征税项目,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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