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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和税法确认销售商品的差异

来源:洛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8-09-25 14:34:30

销售需要安装或者检验的商品如果企业尚未完成售出商品的安装或检验工作在商品实物交付时不确认收入,比较简单可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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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商品收入和税法中确认收入的会有所不同,税法是根据销售商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准,而会计中的相关规定是按照合同要求为准,下面洛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为你讲解一下销售商品的确认中会计与税法的不同。

  销售需要安装或检验的商品

  1·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销售需要安装或检验的商品,如果企业尚未完成售出商品的安装或检验工作,且安装或检验工作是销售合同或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商品实物交付时不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或检验是为了较终确定合同或协议价格而必须进行的程序,企业可以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2·税法的相关规定。按销售结算方式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增值税销售额。

  3·会计与税法的差异。税法不考虑销售的商品是否需要安装或检验。由于会计和税法对收入确认标准不同,造成了会计与税法对收入确认时间的差异。

  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是指购买方依照有关协议有权退货的销售方式。

  1·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根据以往的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且确认与退货相关的负债的,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企业不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的,通常应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2·税法的相关规定。在销售商品的当时就确认为收入,不管将来是否发生退货。一旦发生退货,按销售退回的规定处理。

  3·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对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会计上要充分考虑这些收入将来要承担的潜在义务,但税法不考虑销售退回纳税人潜在负债的可能性和经营风险,只要符合税法确认收入的条件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应确认应税收入。由于确认标准不同,造成了会计与税法对收入确认时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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